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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必要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2页(429字)

个别商品生产者为生产单位商品所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

生产同一种类商品的各个个别生产者之间,由于各自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不同,生产单位商品所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是不一样的。如果某个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为6小时,而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8小时,他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仍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他的劳动类似倍加的劳动。

如果另一个生产者为生产同类商品花费了10小时,个别劳动时间虽然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也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出售。

个别劳动时间高于还是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决定着每个商品生产者的收入乃至能否继续进行再生产。

各个生产者都力图通过改善生产条件、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手段来缩短个别劳动时间。这是商品生产者间展开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资本主义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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