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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产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2页(559字)

和社会产品相对而言的、由个人劳动所生产的产品。

马克思曾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论述了在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个人产品首先成为私人产品。在那里,生产什么产品以及生产多少,都由生产者个人决定。

生产者的劳动首先是私人劳动,只有通过交换,产品被卖出去,个人产品才能被承认为社会产品,是社会所需要的,私人劳动也才能表现为社会劳动。

在古代印度的原始公社中,生产资料归公共所有,当时虽然存在着社会分工,但是个人产品并不作为商品来互相交换,它们直接成为社会产品,生产者的劳动也不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

在第一卷第十二章中,马克思在阐明分工的发展过程时指出:当劳动过程还没有分工时,独立手工业者自始至终完成许多种操作而生产的产品,就是他的个人产品。

这说明生产还没有实现社会化。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有了分工,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由许多手工业者分工协作,同时进行。

产品不再是个人产品,而成为手工业者联合体的社会产品。这说明生产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化了,社会劳动生产力因而显着地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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