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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的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5页(697字)

工场手工业中,从事不同职能的工人数量之间保持一定比例和每个工人在自己的职能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的客观必然性。

这种必然性是由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条件所决定的。为了使整个生产过程正常进行,必须按照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条件,把工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在各个不同的特殊生产阶段,从事不同的职能,比例必须适合,否则各个特殊生产阶段就无法衔接。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在发展社会劳动过程的质的划分的同时,也发展了它的量的规则和比例性。”(23·384)马克思以活字铸造为例,在假定的技术条件下,磨字工、铸工和分切工的比例为1:4:2,如果磨字的技术条件改进了,生产率提高一倍,则上述比例应为1:8:4。可见,工人分配在不同职能上的比例因技术条件的改变而变化。如果各个不同的局部工人小组之间最合适的比例已确定下来,那么,只要每个特殊工人小组按倍数增加,就能扩大生产规模。

在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的规律,是通过资本家根据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条件和经验有计划地将工人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阶段上实现的。而在社会范围内,生产者及生产资料在社会不同劳动部门中的分配,是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虽然,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但这种经常平衡的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遇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这就是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和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专制的矛盾。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的规律发展了劳动生产力,但由于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所以,它只是资本家加强对工人剥削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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