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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证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69页(871字)

国家发行的具有一定票面金额的有息证券。

国家证券的形式,主要有国债券和国库券。国债券又称公债券,它是国家为举行借债而发行的一种证券,是以国家的信用为后盾而向社会借款或吸收资金的一种方式。国债券是定期发行和偿还的,国债券的购买者,在法定期间内,每年可以从国家获取定量的利息;国债券到期后,持券人可向国家收回本金;持有未到期国债券的债权人,可以用它向银行作抵押而获得贷款;购买国债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中途解除契约,但他可以把这种债权或取得法定收入请求权的证书卖掉。因此,这种所有权证书便被看作是特殊商品。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发行公债所得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与此相等的一笔资金已经花掉了,但持有公债券的人,每年仍可凭公债券从国家取得利息。这种利息要由国家每年征收的税款来支付。由于“这种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25·527),所以,对债权人来说,他取得的利息也不是他的货币转化为资本而产生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因此,公债券“根本不是资本,而是对一国年产品的债权”(24·387)。

公债券作为幻想的资本,是一种极为明显的虚拟资本。

国库券又称库券,它同公债券一样,也是为满足财政上的某种特定急需支出而由国家发行的,只是它的偿还时间较短,并且要由短期预算收入作担保。有的国库券不能兑换纸币,但可与纸币一样,作为流通手段使用。国库券同样是一种虚拟资本。

以发行国家证券为内容的国债制度,或公共信用制度,产生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热那亚和威尼斯等地,到工场手工业时期便流行于整个欧洲。国债制度不仅是资本原始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而且还“使股份公司、各种有价证券的交易、证券投机,总之,使交易所投机和现代的银行统治兴盛起来。”(23·823)正是在这种国债制度下,公共信用成了资本的信条,一大批有闲的食利者阶层也迅速产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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