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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货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45页(1633字)

用金属重量的货币名称或法定的计算名称来表现商品价值的货币。

为了使各种商品的价值作为不同的金(或银)量互相比较,在技术上就有必要把某一固定的金(或银)量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在一切金属的流通中,最初的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的名称,也就是金属原有的重量标准的名称。

如“镑”原来就是真正一磅重的银的货币名称。

由于各种原因,金属重量的货币名称同它原来的重量名称逐渐分离。

因为货币标准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必须是普遍适用的,所以,最后由法律来规定。一定重最的贵金属,如一盎斯金,由官方分成若干等分,取得法定的教名,如镑、塔勒等等。

这种等分又分为新的等分,并具有法定的教名,如先令、便士等等。这样,价格或商品价值在观念上转化成的金量,现在就用金标准的货币名称或法定的计算名称来表现了。比如,英国人不说1夸特小麦等于1盎斯金,而说等于3镑17先令10便士。“每当需要把一物当作价值,从而用货币形式来确定时,货币就充当计算货币。”(23·118)

货币作为计算货币可以完全只在观念上存在。每当从交换价值的观点来表示任何一种财富时,就会在脑中、在纸上或在谈话中发生商品向计算货币的转化。

为了这种转化,必须有金的物质,但只是想象中的。我们可以用若干盎斯金来估计1000包棉花的价值,再用1盎斯金的计算名称如镑、先令、便士等来表现这若干盎斯金,但不需要真金的一个原子。所以,对于作为计算货币的货币来说,它的单位或单位以下的部分是否真正铸造出来,是毫无关系的。

实际存在的货币也可以按照与计算货币完全不同的标准铸造。

金银价值的变动不会妨碍金银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同样也不会影响金银执行计算货币的职能。

计算货币在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资本作为它的循环中的统一体,作为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两个阶段,首先只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或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24·151)“这个资本价值自身的同一性,是在资本家的帐簿上或在计算货币的形式上得到证实的。”(24·171)在生产资本的循环中,资本的货币表现,只是作为以计算货币表示的价值出现的。

当生产资料的购买或所生产商品的出售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互相抵帐时,货币只以计算货币的形式出现,最后只是为了平衡差额才以现金出现。如果商品资本的一部分直接再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把它作为商品生产出来的同一劳动过程,它的价值就不用转化为实在货币或货币符号,或者它只是取得计算货币这种独立表现。而在受资本主义观念支配的非资本主义的生产者那里,这部分无须作为商品购买,而是以实物形式从其产品中取出来,重新作为生产条件进入其产品的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也要列入计算,表现为计算货币。

并且,他们的“利润”是按这个用现实货币或计算货币表示的成本总额计算的。

在镑、塔勒、法郎等货币名称上,价值关系的任何痕迹都消失了。由于“作为价格标准的金和商品价格表现为同样的计算名称,例如,1盎斯金和1吨铁同样都可表现为3镑17先令便士。因此,金的这种计算名称被叫作金的造币局价格。

于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以为金用它自身的材料来估价,而且和一切其他商品不同,它从国家取得固定的价格。确定一定重量的金的计算名称被误认为确定这个重量的价值。”(13·64-65)另一方面,因为在规定价格时,只是想象的金银起作用,金银只是当作计算货币起作用,有人就以为镑、塔勒、法郎等名称,不是指金银的重量部分或某种物化劳动,而是指观念的价值原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对这种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进行了详尽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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