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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源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77页(722字)

《资本论》中用来说明价值来源的用语。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两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作为具体劳动,它改变物质的形态,与自然物质结合在一起,是生产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一个源泉。

如果把劳动的有用性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23·57),即抽象劳动。

它创造商品的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资本关系的产生和存在,是以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为基础的,即工人在自己的产品中物化的劳动时间,比维持他作为一个工人生存所需的产品中物化的劳动时间要多。显然,没有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从而也不可能有资本家。但是,“作为资本关系的基础和起点的已有的劳动生产率,不是自然的恩惠,而是几十万年历史的恩惠。”(23·560)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变成为商品。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它不仅能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劳动力商品自身价值还要大的价值来。

劳动力作为使用价值与其他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不仅作为单纯的能力存在于工人的活的机体中,而且劳动力使用价值的消费,就是劳动本身。

“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23·199)雇佣工人的劳动,同样具有两重性。

作为具体劳动,与生产资料结合,在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还转移了生产资料的价值,为资本家保存了不变资本;作为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只要雇佣工人的工作日超过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会创造出剩余价值。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者的抽象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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