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借贷资本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00页(441字)

从事于货币资本的贷放以获取利息为目的的资本家,是借贷资本的人格化。

借贷资本家把自己的货币(或是表示着一定货币额的商品与生产要素)作为一种资本的商品,以贷放的形式转让给职能资本家,经过一定时期不仅要收回原来的货币额,并以利息形式从职能资本家那里瓜分到一部分剩余价值或利润。

在第三卷中,货币资本家与借贷资本家这两个概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马克思使用货币资本家的概念是从最抽象的形式上说明借贷资本的运动,他们代表资本所有权,是所有权资本的人格化,而同职能资本家相对立。因此,谈到货币资本家时,他们贷放的总是指本来意义上的货币资本,即一定数额的货币。而借贷资本家则是一切形式借贷资本的人格化,他可能以各种形式的资本进行借贷。“假定没有贷款人,代替贷款人的是占有机器、原料等等的借贷资本家,他们象出租房屋一样,把这些东西贷给或租给那些自己也有一部分这些物品的产业资本家。”(25·588)

上一篇:借贷资本 下一篇:《资本论》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