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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二重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56页(3302字)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的两方面的性质,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马克思说:“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象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32·11-12)还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23·55)。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方面看是具体劳动。马克思对具体劳动的观察是联系这种劳动的有用效果来进行的。

他指出:“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

”(23·55)各种具体劳动之间具有质的差别。例如,缝上衣的缝劳动和织麻布的织劳动就是性质不同的劳动。正是这种性质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各种商品的不同的使用价值。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23·57)从上述意义上来看的生产商品的劳动,就是抽象劳动,或称人类一般劳动。

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或者说,商品价值就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

对于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曾作过如下精辟概括:“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23·60)具体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它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属性,它反映人和人之间的一定的经济关系,因而它是一个历史范畴。

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根源在于商品生产的社会条件。人类历史上出现商品生产,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具备了两个条件:一是已经有了社会分工;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

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使得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结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而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同时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私人的事情,劳动成果也归私人所有,因而劳动就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这两重性质。因为私人劳动首先表现为具体劳动,而每个私人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对社会有用,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也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但在商品交换的实践中,各种具体劳动因性质不同而无法进行比较,以致无法确定交换的比例,于是客观上就要求抛开劳动的具体特点,单纯比较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就需要把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

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包括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最有成就的代表也没有分清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

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它从来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23·97)科学地指出和论证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功绩,完全是属于马克思的。

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

政治经济学的一切分析和论证都是由此一步一步展开的。

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正确地回答了究竟是什么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以及它怎样形成商品的价值,从而也就揭示了价值不是物,而是在物的掩盖下人与人的关系的体现。

劳动二重性学说的提出,不仅阐明了价值的实体,而且也阐明了商品价值量的确定问题。

既然商品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的凝结,那么,商品价值量也就是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人类一般劳动量即劳动时间所决定。不过它不决定于个别劳动时间,而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价值形式的阐明也离不开劳动二重性学说。

形成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它只有通过生产另一种商品的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才能表现出来,从而才有价值形式。

例如作为等价形式的商品,既是以自己所体现的私人劳动来表现作为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所体现的社会劳动;又是以自己所体现的具体劳动及其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来表现作为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所包含的抽象劳动及其形成的价值。

可见,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没有劳动二重性学说,也就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二重性学说,还是阐明剩余价值来源问题的关键。剩余价值来源问题是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而阐明剩余价值的来源必须借助于劳动二重性学说。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雇佣工人使用一定的生产设备,消耗一定的原材料,以自己的具体劳动制造出一个新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就把上述生产资料中所包含的价值转移到了新产品中。雇佣工人在转移旧价值的同时,由于花费了一定量的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所以必然形成一定量的新价值。在这部分新价值中,除了补偿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即支付工人的工资外,还有剩余。这个剩余的部分就是剩余价值。

劳动二重性学说,又是把资本科学地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依据。在剩余价值生产中,表现为生产资料的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只是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改变了自己的物质形态,而不发生价值量的变化,不能使价值增殖,所以马克思把这部分资本称作不变资本。资本的另一部分,即资本家用以购买劳动力的这部分资本,由于劳动力的价值不是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是由工人新加入的人类一般劳动再生产了劳动力的价值,并创造了剩余价值,因而马克思把这部分能够增殖的资本称作可变资本。

进一步说,由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还使资本有机构成学说的建立成为可能。

劳动二重性学说,对于阐明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把社会总产品作为分析再生产问题的出发点,着重分析社会总产品如何实现,即它如何在价值上和在实物上得到补偿。

为此,马克思依据自己所创立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把社会总产品从价值上划分为三部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头一部分是全社会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具体劳动转移过来的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后两部分是劳动者在转移旧价值的同时以抽象劳动形成的新价值。

在再生产过程中,社会总产品的这三个部分,只有在价值上和实物上都得到相应的补偿,才能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所以对社会总产品的这种划分,就为研究再生产问题奠定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前提。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虽然对社会资本再生问题进行过长期的研究,但都未能得出完全科学的结论,其原因之一,就在于不懂得劳动二重性的原理。

劳动二重性学说作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象一把钥匙,借助于它就可以打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宝库。

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二重性,“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是“我的书最好的地方”(3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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