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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96页(2751字)

剩余价值同预付总资本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p′代表利润率,m代表剩余价值,C代表预付总资本,c代表不变资本,v代表可变资本。利润率表示全部预付资本的价值增殖程度。追逐尽可能高的利润率是资本家一切活动的决定性动机。

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剩余价值率;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利润率”(25·51)。剩余价值率体现着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本质联系,要通过研究才能揭示;利润率则把剩余价值表现为全部资本的产物,是一个歪曲了本质关系的现象形式。

资本家为了获取剩余价值必须首先进行商品生产,他除了预付可变资本购买劳动力外,还要预付不变资本购买生产资料,于是全部资本都表现为带来剩余价值不可缺少的因素。商品生产出来还要拿到市场上出卖,流通过程对剩余价值能否实现和实现程度的影响,加强了剩余价值来自全部资本独立运动的假象。

因此,剩余价值在现象上不仅作为预付资本的价值余额而存在,而且表现为全部预付资本自行运动的结果。

“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25·51)。这个比率是资本家唯一关心的,它决定着预付资本的实际获利程度。

“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25·51)从逻辑上说,利润率形式先于利润形式。因为剩余价值只是在同预付资本发生量的比率关系,把自身表现为全部资本的产物时,才取得利润形式。

剩余价值是借助利润率而转化为利润的。

“利润率从历史上说也是出发点。”(25·51)最初的资本主义企业计算利润,是从早已存在的古老的商业资本的利润率出发的。在实际经营中,资本家也是首先从一定的利润率出发,来计算利润和确定商品的出卖价格的。

利润率作为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掩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使资本关系神秘化了。在利润率形式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和总资本的各个部分处于同等关系,于是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独特联系消失了。

利润率把“资本表现为一种对自身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资本作为原有的价值额,同它自身创造的新价值相区别”,而这个新价值的来源“却神秘化了,好象它来自资本本身固有的秘密性质。”(25·57)作为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利润率还歪曲了资本的剥削程度。

“利润率p′总是小于剩余价值率m′,因为可变资本v总是小于C,即v+c之和”(25·59)。

利润率既然是剩余价值同预付总资本的比率,因而一切影响剩余价值量和预付总资本量的因素,都会影响利润率的高低。

“利润率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剩余价值率和资本的价值构成。”(25·82)假定其他因素相同,则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正向依存,与部门平均资本价值构成反向依存。剩余价值率高则利润率也高,因为同量资本会得到较大的剩余价值量即利润量;反之则相反。

部门资本价值构成较高则利润率较低,因为同量资本推动的活劳动较少从而得到的剩余价值量也较少;反之则相反。

影响利润率的因素还有资本的周转速度。假定其他因素相同,年利润率和资本的周转速度成正比。

资本的周转速度越快,同量预付资本带来的年剩余价值量越大,或产生同样年剩余价值量所需要的预付资本量越少,年剩余价值率就越高,年利润率也就随之提高;反之则相反。(参见《年利润率》条)此外,不变资本的节约会减少预付总资本,从而在其他因素相同时提高利润率。

资本家为提高利润率或阻止利润率下降,力图提高剩余价值率,加速资本周转,节约不变资本,这必然要加强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加深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抗。

利润率范畴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一系列关于剩余价值各种转化形式的分析的基础环节。随着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在部门之间的竞争中,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趋向平均化,利润又转化为平均利润;由于“产业资本的流通阶段,和生产一样,形成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所以在流通过程中独立地执行职能的资本”,即商业资本,“也必须和在不同生产部门中执行职能的资本一样,提供年平均利润”(25·314),利润或平均利润又转化为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再由于借贷资本的介入,利润或平均利润进而转化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在农业中,和投资于其他生产部门一样,农业资本也要获得平均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则转化为地租。这一系列发生在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过程中的转化形式,使剩余价值的真正性质越来越隐蔽,资本关系的神秘化逐步地、“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25·935)。

马克思关于利润率的理论不仅为分析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作了直接准备,同时也为揭示一般利润率下降趋势规律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个被认为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最重要的规律,过去的经济学家绞尽脑汁未能正确解释。但马克思借助于对利润率决定因素的分析,终于作出了科学的揭示和简洁的阐明。

马克思关于利润率理论的制定,早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已经完成。区别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是马克思建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科学体系的重要理论前提之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把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混为一谈,把利润率的变动原因归之于剩余价值率的变动原因。

由于这种混同,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试图用农产品价格上涨乃至工资价值的增长来说明利润率的下降,以证明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工资劳动者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庸俗经济学家巴师夏则认为利润率下降必然意味着工资份额的增长,以此来宣扬阶级调和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对这类错误进行了深刻批判,严格区分了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他指出:“如果说剩余价值[率]取决于资本所使用的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之比,那么,利润率无非是剩余价值同在生产开始前就存在的资本的总价值之比。”“在任何情况下,剩余价值作为利润来考察时所表示的赢利的比率,必定小于剩余价值的实际的比率。”(46下·273)马克思分析了影响利润率变动的主要因素,强调“利润率不仅取决于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的比例”,“而且取决于所使用的活劳动同物化劳动的总的比例”(46下·285)。马克思关于利润率的学说,在其后的《剩余价值理论》中有进一步的论述,而在《资本论》中作了最为详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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