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公社分工的规律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89页(420字)
指调节印度公社内部分工的规律。
印度公社建立在土地公有、农业和手工业直接结合以及固定分工的基础之上。它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整体,产品的主要部分是为了自用,剩余的部分才变成商品。公社共同耕种土地,把土地的产品分配给公社成员,每个家庭则从事纺纱织布等等,作为家庭副业。
除了这些从事同类劳动的群众以外,还有“首领”、记帐员、捕缉罪犯的官吏、边防人员、管水员、管理宗教仪式的婆罗门、教员、专管历法的婆罗门、铁匠、木匠、理发师、洗衣匠、银匠各1名,有时还有1名诗人。
这10多个人的生活由全公社负担。公社在分工方面的特点是:一方面社会劳动是有计划地和有权威地组织起来,另一方面在它的工场内部则完全没有分工,公社的每一个手工业者,都是独立的,不承认任何权威。公社的这种基本经济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即使偶然遭到破坏,也会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这些特点,也就是调节公社分工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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