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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租佃者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34页(398字)

是在货币地租代替实物地租后,随着货币地租的进一步发展出现的。

它属于封建所有制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中间形式。小农租佃者同隶农相比,对地主的封建从属程度较轻,劳役义务也是特定的。这种按一年期限租佃土地的小租地农民,奴隶般地完全听任大地主的摆布。

他们除了农业以外,不可能从事别的工作。

这种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租地农民,往往同意支付他们明知过高的租金。他们作为租金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东西,往往不仅占去他的利润,而且还占去他在其他情况下以同量劳动得到的正常工资的一部分,其中还包括他所雇佣的人的工资。

他们必须同其他劳动者一样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勉地劳动,否则他将无力支付自己的地租。当他们遇到大租地农场主的竞争时,往往容易破产,变成必须为别人劳动才能维持生活的人,降到短工和雇工的地位,并大部分游离出来投向工业,成为无产阶级,只有极小部分上升为租地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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