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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城市资本的积累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95页(490字)

城市商人、手工业者和货币经营者把从农村中剥削来的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资本。

它反映中世纪城市的商人、手工业者和货币经营者(高利贷者、金融贵族等)同农村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见26Ⅱ·257)

中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城市变成了商业和手工业的中心。

城市需要的全部粮食和工业原料,都取之于农村。

商人从农村中收买粮食和工业原料,带到城市里出卖,从中获利,或把一部分原料交给手工业者加工,然后运回农村,卖给农民,从中进行剥削。另外,商人还把从外国或本国其他地区买来的原产品或工业品运往农村,以较小量的劳动购买农村较大量劳动的产品。此外,商人还通过贱买贵卖的办法,从封建主的腰包里捞到部分剥削收入。通过不等价交换的办法,进行资本自身的增殖,是中世纪城市资本积累的基本特征。

靠剥削农村致富的,还有高利贷者,以及金融贵族,一句话,货币经营者。他们通过放高利贷,特别是青黄不接时,乘农民之危,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以期达到积累自己的资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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