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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基本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13页(1060字)

决定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性质的资本形式,即产业资本。

“资本的基本形式,是作为产业资本的资本”(25·362)。在产业资本的形式上,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因此,产业资本决定了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产业资本的存在,包含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存在。

资本的“其他一切形式都不过是从这个基本形式派生的,或者与它相比是次要的”(26Ⅲ·518)。

在资本发展的历史上,虽然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作为资本的古老形式,不仅早于产业资本而出现,而且为产业资本的形成创造了某些必要的条件。但是,“随着产业资本支配社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组织就会发生变革,从而社会的经济历史类型也会发生变革。”(24·66)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不仅要从属于产业资本,要和产业资本相适应来改变它们的职能的机构,而且只能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从而要和它们的这个基础同生死共存亡。”(24·67)如果说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商业利润和高利贷资本的利息是来源于奴隶或农奴的剩余劳动,是这种剩余劳动的转化形式,那么,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中,商业利润和借贷资本利息只能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只能是产业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因此马克思既不把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看作资本的基本形式,在分析资本的基本形式时,也可以先撇开资本的这些次要形式和派生形式。

正确地确定资本的基本形式,是科学地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结构的基础。

重商主义者从流通过程的表象出发,把商业资本看作是资本的基本形式;而在产业资本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国家,例如在法国,由于生息资本表现出来的资本自行再生产的神秘特性,甚至一部分政治经济学家“也坚持认为生息资本是资本的基本形式”(25·688)。这样一来,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的认识就完全错了”(25·688),使他们既不可能揭示利润与利息的实质,又不可能正确地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了大部分篇幅来说明产业资本:第一卷的第二至七篇,是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揭示产业资本的实质;整个第二卷,分别从个别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不同角度,说明了产业资本的运动;第三卷则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角度考察了产业资本的现象形态,并阐明了产业资本同其他资本形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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