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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国定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98页(470字)

资产阶级货币名目论的一个变种,其代表人物有英国的巴尔本、斯图亚特及德国的克纳卜等人。

巴尔本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是国家权威所规定的,并否定货币具有内在价值。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批评了巴尔本推论的政府有权“提高货币价值”的货币国定说(见23·149),进一步阐明了纸币与金的真正关系:“它在商品世界毕竟只是代表由商品世界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那个金量,即它所能代表的那个金量。”(23·147)斯图亚特不了解价值尺度向价格标准转化,误认为规定货币的价格标准,就是规定货币的价值,曾主张国家对货币可赋予名目价值。

到了帝国主义时期,货币国定说得到了广泛传播,其代表克纳卜在1905年发表《国定的货币理论》一书,断言货币是法制的产物,真正的货币是纸币;货币的价值不由其所含金属价值来决定,而为国家法律所规定;货币的购买力与支付力,都是国家所给予的。

这一学说歪典了货币的本质,无视货币是从商品界产生的事实,否定了价值规律及货币的商品性质,为资产阶级国家滥发纸币,实行通货膨胀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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