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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文斯,威廉·斯坦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869页(1228字)

【生卒】:1835—1882

【介绍】:

英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边际效用论的创始人之一,数理经济学派早期代表人物之一。

他于1835年9月1日生于英国利物浦。1846年在当地机械专科学校学习。1850年在伦敦大学攻读化学和植物学。1854年因家庭破产辍学,后去澳大利亚悉尼造币厂任化验技师。

1859年杰文斯辞职,再回伦敦大学文学院深造。1860年杰文斯获得文学士学位,1863年获文学硕士学位。

1866年杰文斯任曼彻斯特欧文学院讲师,讲授逻辑、伦理学和经济学。1875年后杰文斯任伦敦大学的经济学教授,1880年因病去职。

1882年8月13日杰文斯在作海水浴时溺死。

杰文斯一生着述颇多,着作涉及经济学、逻辑、社会问题、哲学等许多领域。主要着作有:《政治经济学理论》(1871年)、《科学理论》(1874)年、《货币》(1875年)、《逻辑要义》(1876年)、《通货与金融的研究》(1881年)、《国家与劳动的关系》(1882年)。

主观价值论是杰文斯整个经济理论的核心。

杰文斯认为,物品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效用。他所谓的效用,是指物品能增加人们的快乐和减低人们痛苦的能力。实际上它是人对物品和欲望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评价。因此,效用是一个主观概念,而不是物品的客观物理性质。

杰文斯又把效用区分为总效用和最后效用。所谓总效用,是指全部现有产品各单位效用的总和。

所谓最后效用,是指物品的最后一个增量的效用。杰文斯认为,物品满足人欲望的一系列点上,其效用程度是不同的。对于一个人欲望的满足来说,物品的单位效用是随着物品供给量的增加而递减的。在这一系列效用程度中,最后增加的单位产品所提供的效用程度、即最后效用程度是最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快乐与痛苦,正是它决定了物品的价值。

可见,杰文斯的所谓“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实际上就是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所不同的是:杰文斯对自己的价值论不仅作了逻辑论证,在表述上还使用了数学方法。

杰文斯是这样表述的:设X代表一定的商品量,U代表其效用,△U表示追加效用。则总效用=U+△U,

再以d表示该商品的最后增量,则该商品的

杰文斯认为,正是这个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杰文斯极力攻击劳动价值论。他断言,劳动和生产费用对于物品的价值,不会发生任何直接的影响。

他认为,劳动只是决定了物品的供给,而最后效用程度才能决定价值;在劳动和价值之间,还隔着两个阶段,因此劳动决不能决定物品的价值。杰文斯的主观效用价值论的荒谬性是十分明显的。事实上,当他把价值归结为人们的主观心理评价时,他实际上已经取消了价值这个客观的经济范畴。

从主观效用价值论为出发,杰文斯认为完全的经济自由是形成均衡交换和获得最大效用的条件。

因此,他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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