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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图,大卫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893页(4064字)

【生卒】:1772—1823

【介绍】:

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古典政治经济学最优秀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出身于英国伦敦一个犹太族巨商家庭。他从小在英国受了一些普通教育以后,又到荷兰阿姆斯特丹受了两年商业教育,回国后从14岁开始就在父亲的指导下经营商业。

21岁结婚,因宗教信仰与父亲发生冲突,于是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在交易所从事投机活动,到25岁就成了百万富翁。此后他转向科学研究,开始对自然科学感兴趣。

后来在1799年读了斯密的《国富论》,对社会科学发生兴趣,转而自修政治经济学。1807年同詹姆斯·穆勒相识,1810年又认识了马尔萨斯。从此他们经常讨论经济问题。

1810-1820年是李嘉图研究政治经济学最有成就的时期。这十年的头五年,他主要研究货币问题。因为当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因而物价、货币问题引起全国争论。

在这场争论中他写作了不少着作,主要的有:《黄金的高价》(1810年),《答博赞克特先生对金价委员会报告的实际观感》(1811年),《一个既经济又安全的通货的建议》(1816年)。出版这些着作使他成了一个权威的货币理论家,因此国会金块委员会还请他去工作。

这十年的后五年,他自修的重要成果是,他根据友人詹姆斯·穆勒的建议,1817年出版了驰名世界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下面简称《原理》,其页码为1962年商务印书馆版的页码)。它在李嘉图生前出版三次,使他成了政治经济学权威。

1819年他当选为议员。

就他的社会政治观点来说,他是一个资产阶级激进分子,要求选举改革,主张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反对宗教专制。

在李嘉图的影响下,1820年在伦敦创立了政治经济学会,会员多是李嘉图的朋友、学生。他们宣传、捍卫李嘉图的经济学说,这样就逐渐形成了李嘉图学派。

李嘉图最完整的着作和通信集,由斯拉法主编,1951-1955已出版10卷,1973年又出版第11卷。被译成各国文字,影响深远。他的经济学说对后来的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影响较大,而且成为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来源之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经常提到李嘉图,特别是第四卷用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详细地系统地批判分析了他的主要着作《原理》一书,肯定了它的合理思想,揭示了它的局限性和错误。

李嘉图在他的《原理》一书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他的整个分析是以对价值的分析作为出发点的。

他继承了斯密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分,批判了斯密认为有些商品没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的错误,正确认为任何商品没有使用价值就不会有交换价值。这里实际上他已经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他接受了斯密价值论中的科学因素,指出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在生产时耗费的劳动,反对斯密把价值决定于劳动和价值决定于购买劳动、即决定于劳动价值混为一谈。

斯密认为劳动价值学说只适用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的初期社会,即简单商品经济,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值则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决定。

李嘉图对此也提出了严厉批判。他在批判中正确认为,劳动价值学说不仅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而且也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这时,虽然资本家、土地所有者由于投资和提供土地要分得利润、地租,但劳动产品的“这种分割不能影响这些商品的相对价值”(18页)。不是收入决定价值,倒是价值决定收入。

他还正确地指出了斯密忽视了价值中还包含制造工具所需劳动量。他已经知道,商品价值既决定于生产它所需的活劳动量,又决定于生产它所需的物化劳动量。这是李嘉图价值学说的一个新贡献,缺点在于他所说的物化劳动只包括工具、建筑物,却“漏掉了原料”(26Ⅲ·191)。但由于没有劳动二重性学说,他不能说明新价值的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是怎样进行的。

李嘉图价值学说的另一个新贡献,就是他还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量的概念。他认为商品价值量取决于“最不利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人所必须投入的较大量劳动”(60页)。这对农产品来说是正确的,但对工业品来说是错误的,因为它的价值量是由中等条件下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李嘉图还证明,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在同一时间创造的价值大几倍,它们在数量上存在倍加的比例关系。

李嘉图对商品价值的分析在科学上有很大贡献,但只注意价值量的分析,忽略了价值实体和价值形式的研究。因此,他不可能了解价值的规定同货币的本质之间的关系,片面地把货币归结为流通手段,混同了纸币和金属货币的流通规律,陷入了货币数量论。

他的价值学说有两大难题:第一个困难是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他由于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不能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同资本和劳动的等价交换并不矛盾。第二个困难是他在研究中跳过了必要中介环节,预先假定了一般利润率,就必然不理解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他和他的信徒都解决不了这两大难题,最终导致了李嘉图学派的解体。

李嘉图以劳动价值学说为基础建立了包括地租、工资、利润在内的分配学说。他认为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

其中最负盛名的是地租学说。他的地租学说的主要内容,是论述了级差地租的来源和两种形式。首先,他从斯密的殖民地学说出发,运用劳动价值学说论述了地租的起源。他说,初到一个地方殖民,那里大量的、肥沃的土地没有被人占有,使用土地象使用空气一样不付代价,因此没有地租。地租是来自质量和位置较好的土地的工人生产的超额利润。由于人们对谷物的需要增加,数量有限的优良土地的产品满足不了需要,被迫耕种质量较坏、位置不利的劣等地,生产率绝对降低,出售谷物的市场价值又由劣等地耗费的劳动决定。

这样,与劣等地投资相等、面积相同而质量和位置较好的土地,由于生产率高,产量就高,都按劣等地决定的市场价值出卖,除了获得平均利润以外,还可以获得超额利润,支付地租。这就是由于土地的质量或位置差别而产生的级差地租Ⅰ。

李嘉图还考察了级差地租Ⅱ。

他说,等量资本和劳动连续使用在旧有土地上,因为肥力递减,生产率降低,产量下降,最后一次投资生产率最低,产量最低,出售谷物的市场价值由它决定。

前几次生产率高,产量就高,除了获得平均利润以外,还有超额利润作为地租。这就是“由于追加的劳动量所获报酬相应地减少而产生的”级差地租Ⅱ(59页)。

马克思多次指出“李嘉图说出了正确的地租原理”(26Ⅱ·382)。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了李嘉图级差地租理论的一些错误假设,例如,价值等于生产价格,生产率的绝对降低,耕种总是向劣等地推移等等(见26Ⅱ·271)。他的严重缺陷,还在于否定绝对地租。

首先,因为他从殖民地的历史情况出发,实际上否定了土地私有权。

其次,因为他混同价值和生产价格,就必然否定绝对地租(见26Ⅱ·263-265)。

李嘉图论述工资时,区分了实际工资和货币工资,并提出了所谓工资规律。他认为工资水平是由工人人口自然繁殖率来调节的。这是错误的。因为“决定工资的一般变动的,不是工人人口绝对数量的变动”(23·699),而是产业后备军的大小。但是,他确立的相对工资概念,马克思却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认为工资的价值(因而还有利润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工作日中工人为自己的劳动的那一部分和归资本家所有的那一部分劳动时间的比例。马克思认为,“这一点在经济学上非常重要,事实上这只是对正确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另一种表达。”(26Ⅲ·28)因此,他与其他经济学家不同,不是把工资单纯看作工人的生活费用,而是把工人放在社会关系中来考察,说明阶级和阶级之间的状况,不仅取决于工资的绝对量,而更多地取决于相对工资。马克思说,这是他的“巨大功绩之一”(26Ⅱ·476)。

李嘉图论述利润时,阐述了利润和工资的关系。他假定价值不变,把价值分为利润与工资两部分。

这里没有不变资本,因而他说的利润其实是剩余价值。他认为利润和工资是反比例关系,工资提高,只使利润下降。

这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推翻了斯密以来就“流传下来的主要错误之一”(26Ⅱ·221),即提高工资会使价格上涨。他还认为利润率有下降的趋势。因为随着人口增加,被迫耕种越来越坏的土地,耗费劳动越来越多,谷价昂贵,工资上涨,利润下降,利润率也下降。

当工资上涨到“等于农场主全部收益时,积累就会完全终止”(102页),生产就不能发展,对整个社会都不利。因此,他反对增加工资,救济工人。

不过,他只考察了利润和工资对立的数量关系,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不看作特殊的历史规律。

他根本不知道利润率下降的真正原因,更不知道利润率的下降表明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限制,证明了资本主义的历史过渡性。

他的分配学说虽有错误,但是他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当作研究的出发点却是正确的。

他通过工资和利润的反比关系,说明了工人与资本家有矛盾。

而且认为资本家与土地所有者也有矛盾,因为利润下降,积累减少,是谷价上涨、工资上升、地租增加造成的。他还认为土地所有者与工人也有矛盾,因为谷价上涨,地租增加,土地所有者的生活状况总会提高,而工人的“生活状况都将恶化”(85页)。可见,他的分配学说的科学功绩就是“揭示并说明了阶级之间的经济对立”(26Ⅱ·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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