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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马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00页(1717字)

【生卒】:1483—1546

【介绍】:

德国人,十六世纪宗教改革的着名活动家,德国新教(路德教)的创始人,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

他反对罗马教皇,在宗教改革初期,曾对促进封建社会的瓦解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后来在1524-1525年的农民战争中,他站在农奴主和贵族一边,主张对起义农民进行镇压。他的主要着作有:《一个基督教徒的自由》(1520年),《论商业与高利贷》(1524年),《给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高利贷》(1540年),《讲道:福音书中的富人和穷人拉撒路》(1555年)等。

路德生活在封建社会瓦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时代。

他在上述的一系列着作中,对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这两个洪水期前的资本形态作了大量的分析,阐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认为在借贷和购买中都存在着高利贷,并把利息同资本联系起来。对此,马克思认为“路德比蒲鲁东站得高”(26Ⅲ·586)。

第二,认为高利贷资本的产生,一方面掠夺了小商品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和劳动条件,使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另一方面又瓦解和集中了封建贵族的地租,进行货币资本的积累,从而促进了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造就了产业资本的前提(见26Ⅲ·588)。

第三,揭穿了高利贷者的掠夺本质。他指出,高利贷者是采用把“公”倒着牵回自己的洞中去的形式来掩盖其掠夺本性的,因此,从足迹上看似乎他们不是偷了“公牛”,而是把“公牛”放出来给了大众。所以,路德认为高利贷者在外表上装着一副虔诚的样子,其实他们不过是“坐在安乐椅上的强盗”。马克思称赞路德的这个思想是“对一般资本家的绝妙写照”(26Ⅲ·596)。

第四,路德还揭露了为高利贷辩护的所谓“服务行善论”和“损失赔偿论”的实质。

他认为高利贷者的所谓“服务和行善”,完全是一种“粉饰和装扮”,根本不是什么服务和行善,而是“偷盗和抢劫”。同时路德又认为,利息也不是对所谓“损失的赔偿”,因为这种“损失”是一种不真实的“幻想的损失”,是高利贷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想象出来的。

高利贷者“总是费尽心机编造损失,让贫苦的邻人来赔偿”,以便使他们自己“发财致富”和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说,如果这种“无中生有”的说法能够成立,那就要不了几年,高利贷者“就会把整个世界吞掉”。

马克思对路德的这些论述作了高度的评价。他说,路德把“这一切描写得绘声绘色,同时也确切地抓住了旧式高利贷和一般资本的性质,揭穿了这种‘幻想的损失’、这种对货币和商品‘自然生出的损失的赔偿’、高利贷者会带来好处这种普遍性论调以及高利贷者的这种‘虔诚的’外表:他和‘别人’不同,他装出一副样子,拿别人东西好象是给别人东西,牵回去好象是放出来”(26Ⅲ·597)。

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卷和第四卷第三册等着作中,凡是在直接阐明资本的本质以及有关生息资本和利息的章节中,都引用了路德的有关论述。

此外,马克思还肯定了路德在其他方面的一些贡献。

譬如关于路德区分货币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见23·155);关于路德确认资本对统治欲的追求是对致富欲追求的一个要素等。

当然,马克思也指出了路德的历史局限性。

由于路德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末期,他还不能认识生息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他主张要把高利贷者“革除教门”。然而资本主义并不是要把一般生息资本消灭掉,而是相反,要对它予以“公开的承认”(25·679-680)。

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信用制度虽然是作为对高利贷的反作用而发展起来的,但这“恰好就是表示生息资本要服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和需要”(25·678),而决不象古代作家、教父、路德或旧的社会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把它革除教门或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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