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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53页(572字)

英国枢密院产生于十三世纪,原是国王属下的最高咨询机关。

在封建君主制时期,它曾参与外交、殖民政策的确定和重大政治案件的审判。十七世纪以前,英国枢密院在治理国家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资产阶级革命前夕,代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议会同代表封建势力的国王之间发生冲突,议会反对国王的宠臣掌握政府大权,要求由议会或议会所信任的人担任枢密大臣。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确立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即议会君主制的资本主义制度。第二年,通过了“权利法案”,1701年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英国国王的权力受到了削弱和限制,议会成为当时英国最高立法机关,国王遵循议会的意志,任命枢密大臣,负责政务。枢密院逐渐摆脱国王控制,掌握最高行政权。

十八世纪上半叶,内阁逐渐形成,取代了枢密院。随着议会制的发展和内阁权力的加强,枢密院名存实亡,逐渐丧失了原来的政治地位,已经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马克思在第一卷中曾多次引证《枢密院卫生视察员的报告》。

他在第二十三章中指出:“1862年棉荒时期,枢密院委派斯密斯医生调查了郎卡郡和柴郡的衰弱的纺织工人的营养状况。”“1863年,枢密院下令调查英国工人阶级中营养最差的那部分人的贫困状况。”(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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