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6页(248字)

三国(地区)间保持贸易收支平衡的贸易。

由于双边贸易的双方进出口不能平衡,外汇支付上发生困难,双方把谈判扩大到第三国,在三国之间进行商品搭配,争取做到进出口平衡,解决外汇支付的困难,从而达成协议,签订三国贸易协定,开展三角贸易。例如1952年中国曾同苏联和芬兰签订过一项三角贸易协定,规定在该年度内三方各自提供3400万卢布的货物,苏联的货物供应芬兰,芬兰的货物供应中国,中国的货物供应苏联。三角贸易具有多边贸易的一切特点,其性质仍属于多边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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