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养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7页(189字)

中国有关部门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辅料、生产部件、局部设备,在国内加工成品再出口。

中国目前进行的“以进养出”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进料加工,即进口全部原料或主要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2)进口主机或配件加工产品出口。(3)以国产原料为主,进口辅助材料加工出口。

(4)进口饲料、肥料、种籽、种畜等,养殖、种植农副土特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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