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8页(293字)

被担保人以一定的方式为原担保关系中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措施。

反担保是一种互为担保关系,其特点是担保双方同时存在两个担保关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另一方则为一方的这一担保行为提供担保。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促进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反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一方为另一方的出口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可要求另一方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或要求另一方请第三方作保证担保。一旦出口方不履行合同,担保方在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依法处置出口方的抵押财产,或向第三方索赔。

反担保是减少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具体采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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