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国委员会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99页(607字)
20 Nations)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的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问题的咨询机构。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和有关问题委员会”的简称。于1972年9月在联合国第3次贸易发展会议上正式成立。成员除了*十国集团的10国之外,还有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摩洛哥、埃塞俄比亚、扎伊尔、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等10国。二十国委员会的任务是负责拟订有关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方案,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参考。
1973年10月和1974年1月,二十国委员会发表了《改革计划》,阐明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概念,重申了1972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提出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报告的准则,并提出了在国际货币体系彻底改革前应立即采取的一些权宜措施。1974年6月,二十国委员会在华盛顿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并向基金组织理事会提交了一个临时性货币制度改革方案。
其主要内容是:(1)特别提款权用“一篮子”16种货币综合计值。(2)对业已实施的浮动汇率制提出“指导原则”,敦促各国货币当局防止货币竞相贬值,保持汇率稳定。
(3)要求各国不采取贸易保护主义,使国际贸易得以正常进行。(4)建立“石油基金”,以调节石油进口国的国际收支逆差。(5)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另设新机构取代“二十国委员会”,继续处理会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问题。1974年10月2日,该委员会解散,由二十国临时委员会执行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