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7页(379字)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所属常设委员会之一。

1974年在纽约成立。委员会由49个成员国代表组成。

中国是其成员之一。

地址在纽约。其宗旨和任务是:研究跨国公司的定义、任务及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诸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协助经社理事会审查关于跨国公司具体问题的可行性措施或协议,并研究拟定共同协议的可能性;向联大呈交关于本身行为活动的报告或有关建议;召开各类会议,研究跨国公司在实践活动中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并制定跨国公司的行为守则,即不可侵犯他国选择自己经济和社会发展途径的权力,不可侵犯他国拥有自己领土上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的权力,不可践踏当地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等。委员会会议为最高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例会,联合国工发组织及贸发会议等机构均派代表参加。

跨国公司中心为常设机构,负责综合情报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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