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7页(505字)

简称“工发组织”。

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1967年1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维也纳。原为联合国下属的一个多边技术援助机构,1985年8月改为专门机构。其宗旨和任务是:通过直接援助和促进资源流动以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协调联合国各机构在工业发展方面的活动;研究和制定发展中国家工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及其实施方案;定期向联大呈交工作报告或建议;举办发展中国家工业部长团结会议;交流工业情报资料和信息;加强同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主要机构有大会、理事会、方案和预算委员会以及秘书处。大会由全体成员国参加,每两年召开一次例会。理事会由联合国工发大会从工发组织成员国中选出53个理事国组成,任期4年,每年改选一次,每次改选1/2,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主要任务是审查、讨论工发组织的活动和政策。方案和预算委员会由大会选出27个成员国组成,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秘书处为工发组织的执行机构,总干事为其总负责人,由成员国选举产生。机关刊物为《联合国工发组织新闻周报》。

中国于1972年当选理事国,1974年4月在工发组织设代表处。多次向工发组织捐款,并接受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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