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粮食计划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8页(403字)

联合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粮食援助的国际机构,由联合国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合办。

1963年1月根据第16届联大决议和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建议成立。其宗旨和任务是:以粮食为手段,帮助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在粮、农方面实现自给自足;对受援国劳动密集型的建设项目,提供粮食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对受援国提供饲料并协助改进饲养方法,发展畜牧业生产;向学校学生和灾区农民提供粮食援助;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粮食援助计划及其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援助分紧急援助、快速开发项目、正常开发项目3类。领导机构为粮食援助政策和计划委员会,由经社理事会和粮农组织理事会各选15国代表组成,每年改选1/3。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项目管理处、资金财务处和总务对外联络处。总部设在罗。中国于1979年正式参加该署活动,1980年签订了向中国提供援助的基本协定。1991年9月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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