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50页(706字)
亦称“船边交货价格”。
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内将货物交至船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的一种国际贸易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发票或相等的电子单证,以及其他凭证;应买方的要求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及费用,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并按港口习惯的方式将货物交至在指定装运港口买方指定装货地点的指定船边;承担货物交付时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给予买方已将货物交至指定船边的通知;自行负担费用向买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支付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所需的货物的核查费用,提供包装及标记等。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自行承担风险与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的许可证、批准证件,办理海关手续;自行负担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受领货物;承担货物交付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果买方未给予通知,或者所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者未能收受货物或比规定的时间提前停止装货,则自规定交货的约定日期或任何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应以该货物已正式划归本合同项下,即该货物已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为准;承担与风险转移的分界点相一致的有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支付出口和进口的一切关税、捐税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支付卖方提供协助产生的费用;接受交货凭证;支付装运前货物的检验费用。
术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要求买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情况下,不应使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