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实验室认可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0页(1300字)
国家商检主管部门对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验室、检测单位进行评比、考核和认可,并颁发有关认可证明书的一系列活动。
实行商检实验室认可的目的在于提高商检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等检验工作质量;认可并推荐有能力和信誉的商检实验室,为国际贸易关系人和社会其他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促进国际间相互实验室认可体系和认可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达到国际间实验室相互承认的目的。中国商检实验室认可的主要包括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国家商检局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指定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测试、分析、鉴定和参加出口产品认证、质量许可证所需要的形式试验和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的各类实验室、检测单位。国家商检局统一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负责实施认可和批准符合条件的商检实验室。申请认可商检实验室的单位,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试验与测量、仪器设备、环境与安全等方面应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如商检实验室应是独立的检验实体,能保证独立、公正、准确地完成所申请认可范围的检测工作。申请认可商检实验室的基本程序是:凡申请各级商检实验室认可的单位,应向国家商检局和商检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书、《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资料;商检机构组织评审组对申请的商检实验室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报告;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议、核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对达到认可条件的商检实验室给予认可并颁发认可证书;经审议、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允许其进行整改,于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认可证明书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需要延长的,可以提出复查申请;国家商检主管部门以《认可公告》或《商检实验室名录》的形式,对外公布商检实验室的名称、证书号码及批准的检验范围。各级商检实验室的职责任务是对指定的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进行检验鉴定,出具检验结果单;对实施认证、质量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进行性能试验、产品鉴定和日常检验,并出具检验鉴定结果单;国家级的商检实验室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指定,对有争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等等。
商检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商检机构签署商检证单和颁发质量许可证的技术依据,必须对所提供的检测结果和报告负责。各级商检实验室接受国家商检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每半年要向其书面报告工作。
商检主管部门对商检实验室复查、抽查和评估中,发现商检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故意出具失实检验结果、检测工作发生较大失误并引起严重后果等情况的,可以限期改正,暂停商检检测任务,缩小认可范围或终止认可。根据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国家商检局在与国际认证组织或外国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协议时,推荐商检实验室接受国际认证组织或外国认证机构的认可,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认证的检测和考核工作;国家商检局接受外国认证机构推荐的实验室认证申请,经审查批准,认可其承担所在国向中国出口商品的质量认证工作。商检实验室经国家商检局认可,可同国际认证组织或外国认证机构开展对外贸易领域的检测实验室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