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5页(357字)

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标准。

中国对外贸易业务中,合同规定检验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检验;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国家商检局指定的有关标准检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出口商品一般按合同、信用证规定的质量、规格、卫生、检疫等具体条件检验。出口食品和动物性产品,除按合同规定标准检验外,还要根据出口国有关规定和进口国有关卫生、检疫法规等规定检验。对进口商品检验的标准,一般是按合同规定。

合同对质量、规格、包装条件不明确的,一般按生产国现行标准检验,没有生产国现行标准的,按国际通用标准或中国的标准检验。进出口贸易公司规定商品质量条件检验的标准一般有:凭样品;凭等级、标准;凭商标或牌号、地名;凭说明书、图纸;凭各种单证;凭现状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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