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证明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72页(356字)

商检机构或有关组织就出口商品的价值出具的证明文件。

是买卖双方交接、结算及通关计税的凭证。一般由出口国的官方机关或商会团体证明出口公司的出口发票价值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以供进口国家银行控制外汇,海关、银行和贸易管理当局审查进口商实际用汇的真实情况,防止谎报价格,开假发票,套取国家外汇的欺骗行为。根据国外买方的要求,商检机构对卖方出具的发票进行核实后,单独签发价值证明书,也可直接在发票上签字盖章以证明方式办理,一般要在价值证书或发票上证明发票开列商品的单价、总价值的真实准确,以满足买方的要求。价值证明书也是解决贸易中发生运输、保险等方面纠纷的有效凭据,有关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有关部门单位索赔。

中国签发出口商品价值证明书的机构主要是国家商检局和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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