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82页(401字)

为保证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确定的参照物对程序、方法、条件、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状态进行的连续监视和验证,以及对记录所做的分析的总称。

中国的产品质量监督有3种形式,即:(1)国家监督。由国家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立场的专职监督机构进行的,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的监督。如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药物食品检验所、国家锅炉检查总局、船舶检验局、卫生防疫站、计量检测所等进行的监督。(2)企业内部的生产自我监督。

在企业内部建立监督产品质量的专门机构,并建立系统的监测、控制质量的保障制度,不让不合格产品出厂。(3)社会公众监督。

社会各阶层各集团,尤其是收购物资部门、使用单位、消费者及新闻界的舆论等都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指控监督,目的在于分清产品真伪及质量优劣,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性监督机构团体有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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