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82页(463字)

检查和验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或有关规定。

它是用来评价商品优劣程度、有用属性及衡量商品使用价值的尺度。可对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生物学特性、造型结构、色泽、味觉等技术要求,以及卫生检疫条件、可靠性、安全性、使用效果和环境保护要求方面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量。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运用各种检测手段,对进出口商品质量、规格和等级等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对外贸易合同的规定。

质量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内在质量、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卫生、检疫、安全保护和其他方面等。

其职能是严格把关、反馈数据、预防和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具有保证、预防和报告三项职能。质量检验的种类依据不同分类标准有:(1)按所检验产品的数量,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2)按检验目的,可分为控制检验、接收检验。(3)按判断方法,可分为计量检验、计数检验。

(4)按执行检验的工作人员,可分为自检、互检、专检。(5)按产品生产流通顺序,可分为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成品检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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