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嫁抗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5页(500字)

美国反托拉斯法三倍损害赔偿诉讼中术语。

在价格被固定的情况下,购买商因购买货物支付太高受到损害从而提起的三倍损害赔偿诉讼中,被告抗辩说原告没有资格起诉和索赔,因为原告的支付太高已经转嫁给其客户,因此事实上,原告的财产或企业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实践中转嫁抗辩常被驳回。

因为被告要举证直接购买商原告并未受到损害并非易事,被告必须承担就法院来看认为是“正常难以制胜”的举证任务。如须证明:被告提高价格是用来针对非法的支出太高而绝非是因为其他的经营上的原因;该价格被提高在支出过高的范围之内;虽然价格较高但原告的边际效益和总销售量并未降低。

这需要大量的证据和复杂的理论。故美国最高法院维护反托拉斯法执行利益的最好办法即是不允许这种转嫁抗辩而允许直接购买者获得他额外支付太高的全部数额。

但允许提出三倍损害赔偿之诉者,是直接从被确定为违反反托拉斯法者手中购买货物的买商,而不是那些间接的、通过中间人的购买者。间接的购买商虽然也可能被转嫁过高的索价,却无权提起此种诉讼。

因为既然禁止被告用转嫁抗辩来反对三倍损害赔偿之诉,原告也就不可用转嫁抗辩来作为提起此种诉讼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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