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94页(315字)

当事人双方就履行许可合同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应如何解决而订立的条文。

许可合同一般都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如果发生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彼此间的分歧。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以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第6章规定,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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