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22页(447字)

亦称“报价”或“开价”。

投标人按标书所列项目计算、编制和填写完整的报价资料,填上单价、分项价、总价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各个项目的行为。是投标过程的关健一环。

投标人做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现场实地考察资料,根据定额与价格资料和费用指标计算,确定承包工程的全部费用。做标业务的程序和方法包括:(1)研究分析招标文件。

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清楚;通读招标文件、特别是其中的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表;分析招标文件,遇到问题及时向业主、专家咨询,或通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解决。(2)进行标价计算,即*算标。

计算与核对工程量,制定施工规划,确定单价,估算开办费。(3)编制标书、填写各类文件,包括投标书和附件、工程量清单、单价表及与报价有关的技术文件、*投标保证书等。投标人在做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动文件中的内容。如果投标人对工程提出新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或提出任何其他建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供选择的*投标致函并附送详细图纸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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