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维修索赔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36页(283字)

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合同以外的检验、维修,承包人就此部分额外劳力和费用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承包人向业主索赔的主要理由之一。提出检验维修索赔,必须是在根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验收条款,工程经过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组成的验收小组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且工程维修保证期过后的最终验收合格之后,业主又提出合同规定外的检验、维修要求,才能提出索赔;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之内的检验、维修,不得提出索赔。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提出索赔要求后,双方在协议基础上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赔偿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