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39页(337字)

在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活动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共同出资联合组建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合资经营公司,承包工程业务,包括提供工程建设必需的材料、设备和一切有关人员,从而带动劳务输出的一种劳务合作方式。

其特点是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它对外以合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联系,进行投标,签订合同;而内部有关投资各方则受公司董事会领导。公司董事会制订详细的合资公司章程,明确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及利润的分配。合资承包是一种较有前途的承包方式,能适应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趋势。其优点是保住原有市场,开拓新市场,避开发包工程当地对外承包人和外籍劳工入境的限制,增加劳务输出的途径,越来越为外国承包公司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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