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83页(384字)

阿根廷是世界重要的粮食出口国,20世纪50年代,粮食外销和农业生产曾遭到很大困难。70年代后期,阿根廷政府为维护民族权益和发展民族经济,限制外国资本,加强农业对外贸易管理,颁布《促进农业法》、《农牧土地利用法》等法律和法令,鼓励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农牧业生产。法律规定,政府将取消垄断农产品出口贸易、压价收购农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课特别税等阻碍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将增加低息长期农业贷款,降低农业机构和化肥的进口税;将资助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事业,加快仓库、港口、运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世纪90年代后,阿根廷实行经济自由化。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改革法》和《经济紧急状态法》两个法案,其中规定对国营农业企业实行私有化,鼓励农产品出口生产,对农业私营企业进行奖励,提供贷款和发放资金以扶持私人积极投资出口创汇型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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