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劳务合作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41页(284字)

劳务输出方和劳务输入方就零星劳务合作达成的协议。

这种劳务合作方式是提供按日计算的劳务,根据业主的某方面需要,提供不配套的零星劳务人员。劳务输出方的义务是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不配套的零星劳务人员;劳务输入方的义务是按日计算支付报酬。在签订合同时,只规定每工日多少劳务若干单价,再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相当于国内的“点工”。

这是一种单纯的国际劳务合作方式的合同,适用于零星的维修或装修工作及保姆、家庭佣人、花匠、清洁工等。

为大型机械设备的出租而配备操作人员,海员出租或向某项建设工程提供技术工人等也可签订零星劳务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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