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劳务合作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41页(277字)

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过程中输入劳务方为了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从劳务输入方处聘请专家、学者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指导或帮助某些重大项目的实施,或者某些研究工作的进行,或者某些厂矿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人才培训,支付给受聘者较高报酬的一种劳务合作协议。

它是一种单纯的国际劳务合作方式。近年来国际高级劳务合作合同在国际劳务合作合同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普通劳务合作合同的比重则在下降,许多国家为适应这种趋势,都在调整劳务格局。一般劳务输出方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劳务输入方是发展中的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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