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清算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89页(294字)

简称“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清算规则”。

铁路合作组织参加国际铁路间进行运输费用结算的规则。规则规定:有关国家铁路间进行清算的根据是《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旅客联运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车辆使用规则》、铁路合作组织参加国铁路间的国境铁路协定及各参加路所通过、签订的决议和协议。

清算的项目包括旅客、行李、包裹的运输费用、货物运输费用、车辆过境费用及其他杂费等。

清算机关为各参加路的清算机关。

参加路与非参加路间的清算,根据这些路间所缔结的协定办理。规则还规定了具体的清算办法、清算的稽核、费用的支付、争执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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