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洁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97页(302字)

记载货物包装或表面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承运人在收受货物或装船时,要求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标志清楚、包装合适。对于货物外表的不良状况,如标志不清、包装不固、不适,货物表面污渍、锈蚀、漏损、破残以及其他足以使承运人合理地怀疑货物已遭损坏、变质或货物包装状况不能承受整个运输过程中正常操作、积载等,承运人可以拒绝接受货物装船,或者在提单上加以批注。在交货时如出现货物损害可以归因于批注事项,承运人便可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一般不愿接受不清洁提单,因为包装不良会使货物在运输中受损,而且这种提单也难于转让。

议付银行一般也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