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94页(269字)

商业银行持有的现金和按比例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实行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有突然大量挤提银行存款时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法定准备金制度则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一项制度。按照这种制度,商业银行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贷放出去,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银行或以库存现金形式保存。法定准备金制度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中央银行控制着商业银行的部分准备金,而准备金的多少和准备金的高低又影响着银行信贷规模。因此,调整准备金便成为中央银行调节信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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