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95页(453字)

亦称“辛迪加贷款”。

由一家或两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组成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金额大,一般为1-15亿美元,甚至更多,期限长,一般为5-10年,甚至10年以上。独家银行往往不愿或无力承担,因而需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

它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贷款方式。

银团贷款的优点在于:(1)银团承受力强,便于借款人筹措巨额资金。(2)可以分散贷款银行的风险,使其资金不致过分集中于某项贷款。(3)有利于中小银行参与。银团贷款的程序和方法为:(1)选择牵头银行。银团通常是由牵头银行、经理银行和参与银行组成,而牵头银行在组织贷款中起主导作用。(2)组成经理小组,安排贷款。(3)制定文件,邀请参与银行承购。(4)指定代理行,经办该项贷款的利息计算、支付、收取服务费,向银团成员提供咨询服务。

(5)贷款的偿还。分期偿还或一次偿还。

目前银团贷款采用浮动利率。

加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借款人的资信、贷款期长短和市场状况。贷款费用包括管理费、承诺费和代理费。贷款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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