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78页(180字)

中国经济特区兴办的,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在特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等。由于中国对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优惠政策,特区企业在税收、进出口关税、土地使用、外汇管理等方面享有各种优惠。参见“经济特区投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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