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01页(225字)
经海关批准由若干企业组成,特定法人单位负责从事同一进料加工生产,其产品经连续加工作业后复出口的保税联合体。
保税集团所属加工企业应具备加工出口产品的能力,具备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的管理条件。保税集团所属的各加工企业在从事同一出口产品的加工时,必须在同一海关监管区内进行,依照海关要求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订专项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海关手续,确保海关对保税集团监管要求实施,并对其违反海关法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