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29页(262字)
亦称“单一税则”。
“多栏税则”的对称。在税率表中,对每一税目即每一种货物只规定一个税率的税则。
对每一种货物只规定一种税率,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生产、制造的同一种货物,均按同一税率课征税,并无差别待遇。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各国的对外贸易因多从单一经济角度考虑,且进出结构较为直观和简单,因而大多采用单一税则制度。但是,单栏税则制度难以体现区别对待政策,抑制了关税作为重要经济武器的作用,近几十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屏弃。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国家而且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采用这种税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