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调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53页(197字)

“法庭调解”的对称。

基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经由民间调解组织或个人从中协调,排解疏导,使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谅解让步,达成协议,从而使有关争议得以解决的活动。民间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活动,不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如果有关当事人翻悔,则可以提交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求得仲裁或司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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