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诉讼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1页(453字)

规定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国际私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分支,其与国际私法的关系犹如国际条约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组织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内容包括:规定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诉讼地位的法律规范;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范;规定国家间的司法协助,包括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域外取证以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的法律规范。

渊源主要有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两个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立法中有关外国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立法,有关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以及司法协助方面的立法,中国参加的1965年《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及中国与法国、波兰、比利时、蒙古等国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等都是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渊源。

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尊重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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