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辖豁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3页(309字)

依法免除某个国家法院管辖的权利。

是司法豁免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享有一定法律地位或身份的国家、国际组织、机关或个人及其财产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即一个国家的法院非经有关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明示同意,不得将该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机构、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该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与领事人员及有关国际组织官员作为被告而进行司法诉讼,不得将其财产作为诉讼的标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有关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豁免权,或有关国家、国际组织、机构或个人作为原告主动在某国法院提起诉讼时,该国法院才能对其行使司法管辖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