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诉讼管辖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6页(215字)

英美法所规定的法院对物诉讼所具有的受理和审判权限。

对物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某一特定财产的权利和当事人的权利,这一判决的效力不仅及于有关的双方当事人,而且还及于所有与当事人或该特定财产有法律行为的其他人。如有关房地产的诉讼、有关身份问题的诉讼以及海商案件都属于对物诉讼的范围。法院对这种诉讼的管辖权以有关当事人的住所或习惯居所在法院国境内或有关标的物在法院国境内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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